国务院关于同意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22〕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0.3841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8.838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经一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经十一路,北至经七路;区块二规划面积0.052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滨河路,南至千秋大道,西至经一路,北至天康大道;区块三规划面积1.493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秦金路,南至平行三道,西至百盛路,北至345国道。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发布。
三、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要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四、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编制开发建设有关规划时依法开展必要的规划环评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照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开发区综合功能,完善创新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塑造新时代城市特色风貌,促进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
2022年6月8日
来自: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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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回顾:
第一届中国(国际)开发区招商与投资论坛于2021年6月20日,由中国投资协会主办,中国投资协会民营投资专业委员会、世开智库联合承办的中国(国际)开发区招商与投资论坛(简称“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
第一届中国(国际)开发区招商与投资论坛1
第一届论坛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共享绿色发展新机遇”为主题,发布2020亚洲开发区(园区)竞争力指数报告,旨在表彰在亚洲范围值得借鉴开发区样本,助力开发区与国内外企业携手共赢共荣。活动现场大咖云集,包含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中国投资协会法人代表兼副会长和秘书长张永贵、塞浦路斯驻华大使安东尼斯·图马齐斯、保加利亚驻华大使格里戈尔·波罗扎诺夫、论坛组委会秘书长牛立军、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刘鹏、法中经济与文化交流协会主席王海妹、世界夫人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安妮、阿尔巴尼亚领事等中外领导,重庆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薛俨、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权、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等开发区领导,以及规模企业、行业、媒体等代表共500余人出席论坛。
第一届中国(国际)开发区招商与投资论坛2

